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文化创意研究中心一期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请各位项目申报人于11月10日前将结题材料报送文化创意研究中心(人文3号楼509办公室)。
二、材料要求
1.《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文化创意研究中心项目结项审批书》(附件1)一式2份(正文用小4号宋体字,A4纸型单面打印,左侧装订),并附相关研究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一式1份,其中1份结项审批书需与佐证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所有成果必须注明“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文化创意研究中心资助项目(项目编号)”。
2.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文化创意研究中心项目结项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
3.《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文化创意研究中心项目结项审批书》、《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文化创意研究中心项目结项汇总表》电子版发至文化创意研究中心邮箱:1670659089@qq.com。
4.需要延期研究(延期时间自填表之日起计算,不超过半年。延期一次仍不能完成者,本中心予以撤题并追回已拨经费)的项目可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文化创意研究中心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3)一式1份(正文用小4号宋体字,A4纸型单面打印,左侧装订)经本单位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交文化创意研究中心。
三、其它注意事项
1.最终成果须与项目申请时确定的研究内容相符,成果形式与数量须达到项目申请时的既定要求(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必须有3篇以上论文公开发表,其中至少有1篇必须发表在核心期刊(刊物级别分类参照浙江农林大学科技处学术期刊名录);最终成果形式为专著的,须公开出版;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要求达到30000字以上,并须递交当地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方能结题。所有成果均需标注“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文化创意研究中心资助项目(项目编号)”字样。
2.项目实施情况报告要充分、详实。
3.项目编号为项目立项编号。
4.项目经费使用情况须附计财处网站“经费查询”结果打印件。
5.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后,直接将结题材料报送文化创意研究中心。
未尽事宜请联系文化创意研究中心,联系人:白文君,联系电话:18067676602(9216602)。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文化创意研究中心
2018年10月30日
附件: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文化创意研究中心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docx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文化创意研究中心项目结项汇总表.xls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文化创意研究中心项目结项审批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