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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文化创意研究中心一期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30 12:18:41发布人: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文化创意研究中心一期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请各位项目申报人于11月10日前将结题材料报送文化创意研究中心(人文3号楼509办公室)。

二、材料要求

1.《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文化创意研究中心项目结项审批书》(附件1)一式2份(正文用小4号宋体字,A4纸型单面打印,左侧装订),并附相关研究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一式1份,其中1份结项审批书需与佐证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所有成果必须注明“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文化创意研究中心资助项目(项目编号)”。

2.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文化创意研究中心项目结项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

3.《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文化创意研究中心项目结项审批书》、《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文化创意研究中心项目结项汇总表》电子版发至文化创意研究中心邮箱:1670659089@qq.com。

4.需要延期研究(延期时间自填表之日起计算,不超过半年。延期一次仍不能完成者,本中心予以撤题并追回已拨经费)的项目可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文化创意研究中心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3)一式1份(正文用小4号宋体字,A4纸型单面打印,左侧装订)经本单位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交文化创意研究中心。

三、其它注意事项

1.最终成果须与项目申请时确定的研究内容相符,成果形式与数量须达到项目申请时的既定要求(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必须有3篇以上论文公开发表,其中至少有1篇必须发表在核心期刊(刊物级别分类参照浙江农林大学科技处学术期刊名录);最终成果形式为专著的,须公开出版;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要求达到30000字以上,并须递交当地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方能结题。所有成果均需标注“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文化创意研究中心资助项目(项目编号)”字样。

2.项目实施情况报告要充分、详实。

3.项目编号为项目立项编号。

4.项目经费使用情况须附计财处网站“经费查询”结果打印件。

5.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后,直接将结题材料报送文化创意研究中心。

未尽事宜请联系文化创意研究中心,联系人:白文君,联系电话:18067676602(9216602)。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文化创意研究中心

2018年10月30日


 

附件: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文化创意研究中心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docx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文化创意研究中心项目结项汇总表.xls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文化创意研究中心项目结项审批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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